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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地税一协税员收受贿赂60余万,帮别人违规套提公积金,遭逮

发表时间:2020-03-17 21:55:31  来源:检察日报  浏览:次   【】【】【

“帮忙用虚假资料来提取公积金,我知道是违法的,但是想到国家不会因此损失税收,就在利益驱使下,犯下这样的罪错。”原四川省宜宾市地税局地产税协税员杨霞在接受检察官讯问时这样说。

我们在审查相关事实时发现,2012年7月1日,宜宾市地税局临时聘用人员杨霞在政务中心地税窗口,主要从事存量房屋(二手房)交易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受理纳税人资料并预审等相关工作。

任职期间杨霞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他人套提住房公积金。比如帮助莫某等人(另案处理)先后违规套提公积金50余份非法获利60余万元。莫某等人则通过转账、现金等方式先后送给杨霞“感谢费”10.8万元。

有关部门对杨霞涉嫌受贿案、莫某等人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立案调查侦查移送宜宾市检察机关审查后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

在提审过程中面对我们的讯问杨霞深知自己的罪行决定对此事和盘托出脸上表现出后悔的表情。“我审查他提供的资料发现资料是伪造的并询问他此事。他遮掩不过去只好告诉我他正在做假资料提取公积金这个‘业务’,这个业务并不损害国家利益。他希望我能提供帮助并说每户给我‘好处费’2000元。我没同意。他又提出每户给我‘感谢费’2500元。经不起其花言巧语和利益的诱惑我想到套提公积金国家没有损失税钱还有不少‘好处’就没再拒绝了。”杨霞的供述让我们大为吃惊。

按其说法没有损害国家利益为什么会构成犯罪呢?杨霞身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明知莫某及其同伙提交办理契税缴纳业务的二手房交易资料是伪造的仍审核通过房屋交易纳税业务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但考虑到杨霞主动投案出具受贿问题的自书材料详细交代受贿过程主动认罪悔罪并退清全部赃款检察官建议法庭从宽量刑。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建议判处杨霞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

通过分析这个案件我们看到有一部分国家工作人员以权谋私、以身试法的犯罪行为让国家行政机关蒙羞。为此建议行政机关对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的同时还应注重法治教育、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同时还应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责任编辑:讲述:罗煌森 整理:陈国芳、刘德华 (讲述人系四川省宜宾市翠